正当防卫的判定标准及其法律适用

正当防卫的判定标准及其法律适用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在面临不法侵害时采取必要手段保护自身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权利。然而,如何界定防卫行为的“正当性”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本文将从法律条文、构成要件和典型案例三个维度,系统分析正当防卫的判定标准。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该条款确立了正当防卫的基本框架,但具体适用仍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包含五个核心要素:一是必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二是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三是防卫意图必须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四是防卫对象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五是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其中“防卫限度”的把握最为关键,需综合考量侵害强度、防卫手段的相当性等因素。

司法实践中,对“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认定存在争议。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指出,对于突发性暴力侵害,不能苛求防卫人采取完全对等的防卫手段。例如在“于欢案”中,法院最终认定持刀反击非法拘禁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体现了对防卫人处境的人性化考量。

特殊防卫权是正当防卫制度的延伸。《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这一条款赋予了公民面对极端暴力时的无限防卫权,但适用时仍需严格把握暴力犯罪的“严重性”和“紧迫性”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互殴与正当防卫存在本质区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强调,因琐事发生争执后,双方均不能主张正当防卫。只有在对方明显升级暴力,且一方被迫还击的情况下,才可能构成正当防卫。这要求司法机关必须准确还原事发时的具体情境。

随着法治进步,我国对正当防卫的认定呈现放宽趋势。2018年以来,最高检相继发布系列典型案例,强调要“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司法理念。但实践中仍存在取证困难、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证据规则和裁判标准,确保正当防卫制度真正发挥其立法价值。

相关文章